2022年6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及学习资料

  中共竹溪县妇幼保健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6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全体党员:

按照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好6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6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

二、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6月29日下午3:00   

地点:四楼党员活动室

三、参会人员

党员和预备党员。

四、活动常规内容

(一)佩戴党徽、签到、并交纳6月份党费。

(二)通报党员到会及党费缴纳情况。

(三)重温入党誓词。杨义双同志领诵入党誓词。

(四)诵读党章。李金萍同志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

(五)集中学习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4.全省、全市、全县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全市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情况通报(三);

5.6月1日省委书记王蒙徽赴宜昌市调研指示精神,5月30日市委书记胡亚波在研究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时的强调指示精神,5月13日县委书记柯尊勇出席全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暨2022年党校主体班开班式的讲话精神;

6.《十堰市县(市、区)股级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

7.《中共竹溪县委、竹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共同缔造”美好家园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8.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研究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9.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11.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第三章

12.第二期党务讲堂(党课):解读《基层党组织建设》(1——6)                                                                                                                                                         

五、本月党务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户户走到。医院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服务对象、基层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精准收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忧所盼,查找存在的问题短板,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结对帮扶困难群体。医院结合“双报到”、乡村振兴驻村等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独居老人、孤儿、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人员、身体残疾、精神障碍等困难群体,定期走访、人人见面,上门开展献爱心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基层群众永跟党走、开创美好生活的信心。

六、扎实推进6月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

(一)开展上半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回头看”。医院党委对照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清单,对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全面检视,对尚未落实到位的再加举措、强化督办,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医院党委对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于6月13日前报卫健局党办。

(三)扎实推进领办党建项目。医院党组织负责人要结合抓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事项和“书记赛党建”活动领办的重点项目,深入开展1次调研,掌握进展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制定务实举措,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四完成发展党员半年工作任务医院党委认真分析掌握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构成情况,按照下达的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要求,确定发展党员指标计划对应的意向性人选,及时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基层党委预审等关键环节步骤。

(五)做好2022年党内统计半年报准备工作。医院党委明确专人负责本次党内统计半年报工作,全面摸排本单位党组织所辖党员基本情况,提前准备党员名册和党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表,注意检查分析上年底以来的数据变化情况,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

医院党委要认真开展各项学习活动和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在活动结束后于6月27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通过竹溪县组织工作平台(钉钉)报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学习资料


习近平谈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一个好的社会,既要充满活力,又要和谐有序。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天,党建网微平台与您一起回顾习近平总书记就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话题作出的部分重要论述。  

 

  民生工作面广量大,具有稳定性、连续性、累积性等特点。要有坚持不懈的韧劲,一件接着一件办,不要贪多嚼不烂,不要狗熊掰棒子,眼大肚子小。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不能虎头蛇尾。

  ——2015年3月9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吉林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

 

  社会建设要以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在体制机制、制度政策上系统谋划,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做起,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多一些雪中送炭,使各项工作都做到愿望和效果相统一。

  ——2015年5月25日至27日,习近平在浙江考察调研时强调

 

  要全面把握发展和民生相互牵动、互为条件的关系,通过持续发展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通过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创造更多有效需求。

  ——2015年7月16日至18日,习近平在吉林调研时强调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

  ——2016年2月1日至3日,习近平在江西看望慰问广大干部群众时强调

 

  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抓在手上,切实托住这个底。财政等公共资金配置使用要向民生领域倾斜,民生支出要保住、切不可随意挤压。

  ——2016年5月23日至25日,习近平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时指出

 

  大数据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大有作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文化”等,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2017年12月8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要在抓好脱贫攻坚这个第一民生工程的同时,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治安等各项民生的保障和改善工作,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2017年6月21日至23日,习近平在山西考察工作时强调

 

  我们将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完善、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2017年11月10日,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演讲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做民生工作,首先要有为民情怀。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8年6月12日至14日,习近平在山东考察时强调

 

  要加强人工智能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结合,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需要出发,推动人工智能在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深度运用,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

  ——2018年10月31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

 

  从过去物资稀缺到今天物产丰富,我们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连年改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都是事关民生的大事。

  ——2020年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赴云南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指出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让各族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赴云南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指出

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7日下午就深化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进行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当代中国文化的根基,是维系全世界华人的精神纽带,也是中国文化创新的宝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以自强不息的决心和意志,筚路蓝缕,跋山涉水,走过了不同于世界其他文明体的发展历程。要深入了解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发展史,把中国文明历史研究引向深入,推动全党全社会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中国社科院历史学部主任、研究员王巍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了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了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我们党历来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看待中华民族历史,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过几代学者接续努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重大工程的研究成果,实证了我国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成绩显著,但仍然任重而道远,必须继续推进、不断深化。

习近平强调,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对中华文明的起源、形成、发展的历史脉络,对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对中华文明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等,都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同时,工程取得的成果还是初步的和阶段性的,还有许多历史之谜等待破解,还有许多重大问题需要通过实证和研究达成共识。

习近平指出,我们运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化学、地学、物理学等前沿学科的最新技术分析我国古代遗存,使中华文明探源有了坚实的科技分析依据,拓展了我们对中国五千多年文明史的认知。对文明起源和形成的探究是一个既复杂又漫长的系统工程,需要把考古探索和文献研究同自然科学技术手段有机结合起来,综合把握物质、精神和社会关系形态等因素,逐步还原文明从涓涓溪流到江河汇流的发展历程。要加强统筹规划和科学布局,坚持多学科、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密切考古学和历史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联合攻关,拓宽研究时空范围和覆盖领域,进一步回答好中华文明起源、形成、发展的基本图景、内在机制以及各区域文明演进路径等重大问题。

习近平强调,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提出文明定义和认定进入文明社会的中国方案,为世界文明起源研究作出了原创性贡献。要同步做好我国“古代文明理论”和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转化工作,加强对出土文物和遗址的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提升中华文明影响力和感召力。

习近平指出,在五千多年漫长文明发展史中,中国人民创造了璀璨夺目的中华文明,为人类文明进步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要把中华文明起源研究同中华文明特质和形态等重大问题研究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阐释中华文明起源所昭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路向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演进格局,研究阐释中华文明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精神特质和发展形态,阐明中国道路的深厚文化底蕴。对中华传统文化,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继承和弘扬其中的优秀成分。要建立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明研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人类文明新形态实践提供有力理论支撑。

习近平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我们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推进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展示中华民族的独特精神标识,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指导思想,传承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找源头活水。要充分运用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研究成果,更加完整准确地讲述中国古代历史,更好发挥以史育人作用。

习近平指出,中华文明自古就以开放包容闻名于世,在同其他文明的交流互鉴中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要坚持弘扬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以宽广胸怀理解不同文明对价值内涵的认识,尊重不同国家人民对自身发展道路的探索,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弘扬中华文明蕴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立足中国大地,讲好中华文明故事,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要讲清楚中国是什么样的文明和什么样的国家,讲清楚中国人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展现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人文底蕴,促使世界读懂中国、读懂中国人民、读懂中国共产党、读懂中华民族。

习近平强调,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要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营造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要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

习近平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重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为历史和考古工作者开展研究、学习深造、研修交流提供更多政策支持。要营造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广泛宣传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研究成果,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更好认识和认同中华文明,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

 

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22年5月10日)

习近平

 

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

  青春孕育无限希望,青年创造美好明天。一个民族只有寄望青春、永葆青春,才能兴旺发达。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就是要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上奋勇前进。

  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向全体共青团员和各级共青团组织、团干部,致以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

  中华民族是历史悠久、饱经沧桑的古老民族,更是自强不息、朝气蓬勃的青春民族。在5000多年源远流长的文明历史中,中华民族始终有着“自古英雄出少年”的传统,始终有着“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情怀,始终有着“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的信念,始终有着“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的期待。千百年来,青春的力量,青春的涌动,青春的创造,始终是推动中华民族勇毅前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磅礴力量!

  青年的命运,从来都同时代紧密相连。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难。一批又一批仁人志士为救国救民而苦苦追寻,一大批先进青年在“觉醒年代”纷纷觉醒。伟大的五四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拉开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也标志着中国青年成为推动中国社会变革的急先锋。

  青春力量一经觉醒,先进思想一经传播,中华大地便迅速呈现出轰轰烈烈的革命新气象。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紧密结合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青年,把革命的希望寄予青年。党的一大专门研究了建立和发展青年团作为党的预备学校的问题。1922年5月5日,在中国共产党直接关怀和领导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宣告成立。这在中国革命史和青年运动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党和人民奋斗,是共青团的初心使命。一百年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共青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走在青年前列,组织引导一代又一代青年坚定信念、紧跟党走,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贡献力量,谱写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激昂的青春乐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青团广泛传播马克思主义,用先进思想启迪青年觉醒、凝聚青春力量,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踊跃投身反帝反封建的工人运动、农民运动、学生运动,积极参加党领导的革命武装,在打倒军阀、抗日救亡、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的伟大斗争中冲锋陷阵,展现出不怕牺牲、浴血斗争的精神风貌。刀光剑影,枪林弹雨,广大团员青年对党忠贞不渝,经受住了生与死的考验,为中国革命胜利贡献了青春、建立了重要功勋!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共青团积极参与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组建青年突击队、青年垦荒队、青年扫盲队,开展学雷锋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激发“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情,喊出“把青春献给祖国”的响亮口号,向科学进军,向困难进军,向荒原进军,展现出敢于拼搏、辛勤劳动的精神风貌。艰难困苦,千难万险,广大团员青年主动作为、勇挑重担,哪里最困难、哪里就有团的旗帜,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团员青年的身影,为祖国建设贡献了青春、建立了重要功勋!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共青团适应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战略转移,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广泛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五讲四美三热爱”、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保护母亲河等一大批青春气息浓烈的创造性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发出“团结起来、振兴中华”的时代强音,在现代化建设各条战线上勇立潮头,展现出敢闯敢干、引领风尚的精神风貌。革故鼎新,建设四化,广大团员青年勇作改革闯将,开风气之先,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了青春、建立了重要功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共青团积极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波澜壮阔的实践,坚持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全面深化自身改革,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脱贫攻坚战场摸爬滚打,在科技攻关岗位奋力攀登,在抢险救灾前线冲锋陷阵,在疫情防控一线披甲出征,在奥运竞技赛场奋勇争先,在保卫祖国哨位威武守护,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刻冲得出来、顶得上去,展现出自信自强、刚健有为的精神风貌。“清澈的爱,只为中国”,成为当代中国青年发自内心的最强音。伟大梦想,伟大使命,广大团员青年自觉担当重任,深入基层一线,让青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绽放异彩,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贡献了青春、建立了重要功勋!

  时代各有不同,青春一脉相承。一百年来,中国共青团始终与党同心、跟党奋斗,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把忠诚书写在党和人民事业中,把青春播撒在民族复兴的征程上,把光荣镌刻在历史行进的史册里。

  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青团不愧为中国青年运动的先锋队,不愧为党的忠实助手和可靠后备军!

  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

  越是往前走、向上攀,越是要善于从走过的路中汲取智慧、提振信心、增添力量。一百年来,共青团坚定理想、矢志不渝,形成了宝贵经验。这是共青团面向未来、再立新功的重要遵循。

  ——百年征程,塑造了共青团坚持党的领导的立身之本。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共青团。共青团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把坚持党的领导深深融入血脉之中,形成了区别于其他青年组织的根本特质和鲜明优势。听党话、跟党走始终是共青团坚守的政治生命,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始终是一代代共青团员的政治信念。历史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共青团才能团结带领青年前进,推动中国青年运动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

  ——百年征程,塑造了共青团坚守理想信念的政治之魂。共青团把青年人组织起来,是在理想信念感召下坚定信仰的结合、科学主义的结合。团的一大就明确提出了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远大理想,亮出了社会主义的鲜明旗帜,在一代又一代青年心中点亮理想之灯、发出信念之光,这是共青团最根本、最持久的凝聚力。历史充分证明,只有始终高举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共青团才能形成最为牢固的团结、锻造最有战斗力的组织,始终把青年凝聚在党的理想信念旗帜之下。

  ——百年征程,塑造了共青团投身民族复兴的奋进之力。党的奋斗主题就是团的行动方向。共青团紧扣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人民群众的壮阔实践,在民族复兴征程上勇当先锋、倾情奉献,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使实现民族复兴成为中国青年运动一以贯之的恢弘主流。历史充分证明,只有牢牢扭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这一主题,共青团才能团结起一切可以团结的青春力量,唱响壮丽的青春之歌。

  ——百年征程,塑造了共青团扎根广大青年的活力之源。共青团历经百年沧桑而青春焕发,依靠的就是始终扎根广大青年,始终把工作重点聚焦在最广大的工农青年和普通青年群体,把心紧紧同青年连在一起,把青年人的心紧紧同党贴在一起。历史充分证明,只有不断从广大青年这片沃土中汲取养分、获取力量,共青团才能成为广大青年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

  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

  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齐心协力,胜利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实现中国梦是一场历史接力赛,当代青年要在实现民族复兴的赛道上奋勇争先。时代总是把历史责任赋予青年。新时代的中国青年,生逢其时、重任在肩,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代表响亮喊出“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这是新时代中国青少年应该有的样子,更是党的青年组织必须有的风貌。

  在新的征程上,如何更好把青年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是新时代中国青年运动和青年工作必须回答的重大课题。共青团要增强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用青春的能动力和创造力激荡起民族复兴的澎湃春潮,用青春的智慧和汗水打拼出一个更加美好的中国!

  这里,我给共青团提几点希望。

  第一,坚持为党育人,始终成为引领中国青年思想进步的政治学校。志存高远方能登高望远,胸怀天下才可大展宏图。火热的青春,需要坚定的理想信念。我们党用“共产主义”为团命名,就是希望党的青年组织永远站在理想信念的高地上,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用党的光辉旗帜指引青年,用党的优良作风塑造青年。新时代的中国青年,更加自信自强、富于思辨精神,同时也面临各种社会思潮的现实影响,不可避免会在理想和现实、主义和问题、利己和利他、小我和大我、民族和世界等方面遇到思想困惑,更加需要深入细致的教育和引导,用敏锐的眼光观察社会,用清醒的头脑思考人生,用智慧的力量创造未来。共青团作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要从政治上着眼、从思想上入手、从青年特点出发,帮助他们早立志、立大志,从内心深处厚植对党的信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要立足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这一根本大计,牢牢把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根本任务,引导广大青年在思想洗礼、在实践锻造中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让革命薪火代代相传!

  第二,自觉担当尽责,始终成为组织中国青年永久奋斗的先锋力量。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行动是青年最有效的磨砺。有责任有担当,青春才会闪光。青年是常为新的,最具创新热情,最具创新动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离不开一代又一代有志青年的拼搏奉献。只有当青春同党和人民事业高度契合时,青春的光谱才会更广阔,青春的能量才能充分迸发。青年是社会中最有生气、最有闯劲、最少保守思想的群体,蕴含着改造客观世界、推动社会进步的无穷力量。共青团要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勇做新时代的弄潮儿,自觉听从党和人民召唤,胸怀“国之大者”,担当使命任务,到新时代新天地中去施展抱负、建功立业,争当伟大理想的追梦人,争做伟大事业的生力军,让青春在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

  第三,心系广大青年,始终成为党联系青年最为牢固的桥梁纽带。共青团是党领导的群团组织,也是青年人自己的组织。团的最大优势在于遍布基层一线、深入青年身边。要紧扣服务青年的工作生命线,履行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这一政治责任,既把青年的温度如实告诉党,也把党的温暖充分传递给青年。要千方百计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主动想青年之所想、急青年之所急,充分依托党赋予的资源和渠道,为青年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让广大青年真切感受到党的关爱就在身边、关怀就在眼前!

  第四,勇于自我革命,始终成为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的先进组织。对共青团来说,建设什么样的青年组织、怎样建设青年组织是事关根本的重大问题。“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无方,刻船不可以索遗剑。”共青团只有勇于自我革命,才能跟上时代前进、青年发展、实践创新的步伐。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聚焦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目标方向,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要敏于把握青年脉搏,依据青年工作生活方式新变化新特点,探索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新思路新模式,带动青联、学联组织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不断巩固和扩大青年爱国统一战线。要自觉对标全面从严治党经验做法,以改革创新精神和从严从实之风加强自身建设,严于管团治团,在全方位、高标准锻造中焕发出共青团昂扬向上的时代风貌!

  “人生万事须自为,跬步江山即寥廓。”追求进步,是青年最宝贵的特质,也是党和人民最殷切的希望。新时代的广大共青团员,要做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模范,带头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要做刻苦学习、锐意创新的模范,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要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模范,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要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模范,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要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广大共青团员要认真接受政治训练、加强政治锻造、追求政治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目标、为光荣。

  长期以来,广大团干部发扬优良传统,认真履职尽责,为党的青年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团干部要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高扬理想主义的精神气质,心境澄明,心力茁壮,让人迎面就能感受到年轻干部应有的清澈和纯粹。要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同广大青年打成一片,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多为青年计,少为自己谋。要培养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尚虚谈、多务实功,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要涵养廉洁自律的道德修为,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锤炼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

  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

  革命人永远是年轻。中国共产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百年恰是风华正茂。列宁曾经引用恩格斯的话说过:“我们是未来的党,而未来是属于青年的。我们是革新者的党,而总是青年更乐于跟着革新者走。我们是跟腐朽的旧事物进行忘我斗争的党,而总是青年首先投身到忘我斗争中去。”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始终保持青春特质的党,是永远值得青年人信赖和追随的党。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中国共产党是先锋队,共青团是突击队,少先队是预备队。入队、入团、入党,是青年追求政治进步的“人生三部曲”。中国共产党始终向青年敞开大门,热情欢迎青年源源不断成为党的新鲜血液。共青团要履行好全团带队政治责任,规范和加强少先队推优入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培养和发展青年党员,特别是要注重从优秀共青团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李大钊说过:“青年者,国家之魂。”过去、现在、将来青年工作都是党的工作中一项战略性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倾注极大热忱研究青年成长规律和时代特点,拿出极大精力抓青年工作,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工作的热心人、青年群众的引路人。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经常研究解决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团干部,支持共青团按照群团工作特点和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

  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说:“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青年之于党和国家而言,最值得爱护、最值得期待。青年犹如大地上茁壮成长的小树,总有一天会长成参天大树,撑起一片天。青年又如初升的朝阳,不断积聚着能量,总有一刻会把光和热洒满大地。党和国家的希望寄托在青年身上!

  1937年,毛泽东同志为陕北公学成立题词时说:“要造就一大批人,这些人是革命的先锋队。这些人具有政治远见。这些人充满着斗争精神和牺牲精神。这些人是胸怀坦白的,忠诚的,积极的,与正直的。这些人不谋私利,唯一的为着民族与社会的解放。这些人不怕困难,在困难面前总是坚定的,勇敢向前的。这些人不是狂妄分子,也不是风头主义者,而是脚踏实地富于实际精神的人们。中国要有一大群这样的先锋分子,中国革命的任务就能够顺利的解决。”今天,党和人民同样需要一大批这样的先锋分子,党中央殷切希望共青团能够培养出一大批这样的先锋分子。这是党的殷切期待,也是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待!

 

全省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实践活动启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精神,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5月20日,省委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省委书记王蒙徽出席会议并强调,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着力在基层第一线发现问题,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在基层第一线倾听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基层第一线汲取群众的智慧,总结经验,指导工作;在基层第一线解决问题、推进发展,以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李荣灿就《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通知》作说明。

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一线,多办得人心、暖民心、筑同心的好事实事

王蒙徽指出,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力量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是喜迎党的二十大、着力营造“三个环境”的具体行动。

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一线,多办得人心、暖民心、筑同心的好事实事,把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下基层要身入心到,切实在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察民情要全面精准,切实在基层发现矛盾问题。解民忧要务求实效,切实在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暖民心要主动及时,切实在基层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王蒙徽强调,要落实好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重点任务,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精准施策。

一是下基层要身入心到,切实在基层倾听群众呼声。要坚持领导带头,应下尽下、能下尽下,拿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要带着感情深入群众,强化服务意识,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科学有序,把实践活动与各单位工作职能、服务对象结合起来。要注重实效,决不能“为下而下”,决不能装样子、搞花架子,决不能搞政绩工程,决不能扰民。

二是察民情要全面精准,切实在基层发现矛盾问题。要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找到群众实实在在的需求,决不能主观臆断,决不能大而化之。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收集群众和市场主体所思所忧所盼。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定期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研究确定服务群众的任务清单,跟踪形成任务落实的效果清单,坚持群众的事由群众做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

三是解民忧要务求实效,切实在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要深入开展帮企纾困活动,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推进一批民生实事项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推动资源平台力量下沉,提升基层单位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暖民心要主动及时,切实在基层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要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把好事实事办出温度力度,广泛开展干群结对、定期走访活动,变年节性送温暖为常态化帮扶解困,特别是要建立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的常态化机制。要真正站在群众的角度看问题、解难题,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实把工作做在群众的心坎上。要变“你和我”为“我们”,宣讲好党的方针政策,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加强统筹协调,创新活动开展方式和实践载体,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王蒙徽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各级人大、政协机关要组织代表委员参与实践活动,更好履职尽责。要加强分类指导,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统筹协调,创新活动开展方式和实践载体,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王忠林强调,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心系群众,从讲政治、讲发展、讲民生的高度,切实增强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责任自觉。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下基层“双报到双报告”和省领导包保、省有关部门包联、各市州县包扶“三级三包”对口帮扶企业机制,主动对接企业群众需求,切实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迅速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实践活动,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压实责任、严督实查,切实推动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确保经得起群众和实践检验。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省领导尔肯江·吐拉洪、王艳玲、侯淅珉、郭元强、张文兵、董卫民、杨云彦、肖菊华、宁咏、王立、马旭明,省法院院长游劝荣、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会议。武汉市、仙桃市、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负责同志先后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胡亚波: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深入实际 在基层一线解决问题推进发展

 

5月22日,全市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市委书记胡亚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工作要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动员全市党员干部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深入实际,在基层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发展,持续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胡亚波指出,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具体行动,是喜迎党的二十大、营造“三个环境”的有力抓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大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坚守人民立场,多办得人心、暖人心、筑同心的好事实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胡亚波强调,要准确把握开展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基层工作导向、求真务实作风、营造良好环境“四个原则”,抓实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四项任务”,实现转作风、优环境、惠民生、促发展“四个目标”。要把“下基层”作为切入点,扎实开展“户户走到、企企走到”,领导带头、带着感情、结合实际下基层,推行“专班推进法”“一线工作法”,落实“双报到双报告”要求,聚焦“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企业最急需支持的政策、发展最需要突破的难题”,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把“察民情”作为着力点,进一步畅通群众和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办好《周五面对面》节目,建好用好为民服务平台和亲清企业服务平台,明确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和企业的心坎上;把“解民忧”作为关键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着力解决“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民生问题,扎实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把“暖民心”作为落脚点,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党员干部与企业群众结对帮扶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持续深化“双千”活动,营造共谋共建共治良好局面。

胡亚波要求,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见到长效。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市县乡村系统谋划、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扎堆扰民,切忌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建立工作闭环,完善“分类—交办—落实—回告—评价”全流程工作体系,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形成品牌特色,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总结亮点、挖掘典型、推广经验,争当一流、树立标杆;强化督查问效,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反映事项的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把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际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市政协主席赵哲,市领导蔡静峰、张澍、高义勇、胡志莉、雷勇、蔡贤忠、张涛、师利龙、王晓、郑会军、董奇峰、龚举海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蔡静峰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蔡贤忠宣读市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各县市区设分会场,丹江口市、市直机关工委、市经信局作大会发言。

 

省委书记王蒙徽赴宜昌市调研指示精神

 

摘要: 6月1日,省委书记王蒙徽赴宜昌市调研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他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王蒙徽在宜昌调研时强调,牢记嘱托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产学研用一体化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湖北日报讯(记者黄俊华、 王馨) 6月1日,省委书记王蒙徽赴宜昌市调研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他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I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湖北三峡实验室是宜昌市政府联合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建设的科研平台,聚焦磷石膏综合利用、微电子关键化学品、新能源关键材料等绿色化工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攻关。王蒙徽走进实验室,察看研发成果,与实验室负责人和科研人员亲切交谈,仔细询问实验室建设运行及有关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鼓励实验室持续加强科研攻关,多出创新成果。王蒙徽强调,要用好湖北科教资源,结合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战略需求,进一步明确“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坚持产学研用-体化,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要创新体制机制,引进培育高端人才,建设-流创新平台,整体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兴发集团是全国最大的精细磷化工企业,近年来坚持把生态保护和企业发展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关停、搬迁、治污、复绿”工程,取得明显成效。王蒙徽深入厂区,与大家一起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的殷殷嘱托,现场察看长江岸线腾退、修复现状,详细了解企业污水处理、废水治理等情况。王蒙徽对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勉励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强化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为服务国家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王蒙徽强调,湖北是长江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担负着重大责任。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定不移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突出抓好长江、汉江、清江和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流域性、区域性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守牢水安全、水环境安全底线,以良好生态环境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科学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省领导董卫民、王立参加调研。

胡亚波在研究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时强调 坚定信心抓落实 全力以赴稳增长

 

5月30日,市委书记胡亚波在研究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时强调,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沉着应对,坚决扛起稳增长的政治责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树牢底线意识,强化极值思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全力实现“双过半”。

胡亚波指出,当前经济发展挑战与希望同在,短期波动不改变经济长期向好的大势。全市上下要清醒看到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问题梳理得更细致,把办法想得更周全,切实将政策利好转化为全市发展实际增量,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胡亚波强调,要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细落实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抢抓国家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要窗口期,积极争取一批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发挥投资关键作用,确保实现稳增长目标;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全力以赴服务东风公司,着力壮大数字经济,扎实推进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基建,不断培育新产业、新动能,尽快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的产业发展格局;建强现代农业产业链,整合优质农业资源,大力引进产业链龙头企业,因地制宜、因形就势推进新农村建设,持续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全面兑现惠企纾困政策,抓好水、电、气、煤、用工等要素保障,提升区域性商品集散能力,千方百计助企纾困,最大限度释放产能;提升生态环保能力水平,抓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整改销号、“清仓见底”;强化城市规划和建管,坚决治理违法建设,关心关爱社会特殊困难群体,建立健全城市快速维修反应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树牢底线意识、极值思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防汛抗旱、信访维稳等工作,做好财政收支平衡,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胡亚波要求,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等贯通起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筑牢拒腐防变的精神防线。党员干部要大力发扬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攻坚克难、马上落实的过硬作风,把“四个提高”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奋发有为,善作善成,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市领导张澍、胡志莉、蔡贤忠、刘运梅、王晓、郑会军、董奇峰、龚举海参加会议。

竹溪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暨2022年党校主体班开班

 

5月13日,全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暨2022年党校主体班开班。县委书记柯尊勇出席开班式并作专题辅导报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破冰突围,勠力同心、砥砺奋进,加快建设全省山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崛起示范县”、推动实现“经济倍增、跨越发展”、全力打造“鄂渝陕毗邻地区边贸副中心”,为十堰建设鄂西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竹溪贡献、彰显竹溪作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波,县政协主席李晋,县委常委陶猛、汤莉、敖耀学、李伟、徐文、柯爱民、罗显锋、喻辉等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法检“两长”及其他副县级领导干部出席开班式。

柯尊勇以“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题为全体学员作专题辅导。

柯尊勇要求,要深学细研,忠诚笃行,切实增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深刻把握“五个必由之路”“五个战略性有利条件”的重要认识,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切实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推动竹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际成效。

柯尊勇要求,要以人为本,产城融合,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准确理解和把握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精神实质,加快推进我县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以产业为纽带、产城融合、综合配套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

要坚持规划引领,着力打造品质之城。把握城市发展的规律性,增强城市规划的引领性,体现城市风貌的特色性;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打造宜居之城。畅通政策留人,健全机制聚人,搭建平台引人;坚持产城融合,着力打造兴业之城。培育产业集群,发展城市经济,打造数字城市;坚持能级提升,着力打造幸福之城。“优化布局”疏解县城,“建好客厅”推介县城,“改旧换新”建设县城,“水清岸美”靓化县城;坚持创新治理,着力打造魅力之城。坚持“五治”融合,提升城市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六城联创”提质,“智慧大脑”赋能,“生态文化”铸魂。

柯尊勇要求,要积极融入鄂西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鄂渝陕毗邻地区边贸副中心,构建“竹平镇巫”“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坚持绿色发展,建设“两山”实践基地;坚持新型工业化,强力推动经济倍增;坚持有中生优,打造大健康引领地;坚持内联外畅,构建鄂渝陕交通重要节点;坚持协同发展,深化区域联动协作。

要践行“共同缔造”理念,打造乡村建设新模式。明确共同缔造主要任务,共同缔造产业、风貌、文化、健康、生态、智慧、治理等七大格局;明确共同缔造的工作体系,做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明确共同缔造的方法路径,以“众人来商量”为平台,做到有事与群众多商量、众人的事与众人商量,商量选题要贴近群众、商量活动要走近群众、商量平台要适合群众、商量主体要突出群众、商量成果要惠及群众。

柯尊勇要求,要提振精神,创新实干,奋力谱写竹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要擦亮理想信念的底色,做到提高站位,紧跟步伐,落实有效;要提升能力本领的成色,做到常态化学习积累,常态化反思总结,常态化登高望远;要彰显担当作为的本色,做到一线历练,勇当尖兵,干字为先;要巩固清正廉洁的基色,做到头脑清正,朋友清爽,规矩清楚。

柯尊勇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珍惜机会、静心学习,进一步补足担当之“钙”,强化担当之“能”,彰显担当之“为”,推动我县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中砥砺前行、拼搏赶超,加快建设全省山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崛起示范县”,为打造鄂渝陕毗邻地区边贸副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学员,2022年第一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学员,“1+N”目标考核跟班学习学员,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女干部专题培训班学员到场聆听报告。

权威解读 | 以县城为重要载体,中央这份文件勾勒城镇化建设新图景

 

导读: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发展目标是什么?又有哪些具体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县城位于“城尾乡头”,是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天然载体。推进县城建设,既有利于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又有利于辐射带动乡村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也有利于强化县城与邻近城市的衔接配合。

记者围绕社会关注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

一、推进县城建设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县城建设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县城建设的任务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全面系统提出县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发展目标、建设任务、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方式。这些部署表明,推进县城建设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是我国历史上最稳定的行政区划单元,其建制具有深厚历史渊源,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中具有重要地位,郡县治、天下安。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到县城买房子、向县城集聚的现象很普遍。2021年年底,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为9.1亿人。其中,1472个县的县城常住人口为1.6亿人左右,394个县级市的城区常住人口为0.9亿人左右,县城及县级市城区人口占全国城镇常住人口的近30%,县及县级市数量占县级行政区划数量的约65%。推进县城建设,有利于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布局。

第二,县城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国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今后一段时期是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窗口期。县城位于“城尾乡头”,是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天然载体。推进县城建设,既有利于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又有利于辐射带动乡村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也有利于强化县城与邻近城市的衔接配合。

第三,县城建设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引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是新形势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现阶段,县城投资消费与城市的差距很大,人均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仅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城区的1/2左右,人均消费支出仅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城区的2/3左右。推进县城建设,有利于扩大当期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开拓新的巨大投资消费空间。

第四,县城建设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县城建设发展关系县城乃至全县域的民生质量。完善产业配套设施,有利于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稳定扩大县城就业岗位。健全市政公用设施,有利于夯实县城运行基础支撑。健全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增进县城民生福祉。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有利于提升县城人居环境质量。

二、不同类型县城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答:县城数量大、类型多,发展路径各不相同。要尊重县城发展规律,顺应县城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功能定位,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合理确定不同类型县城的发展路径。一是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支持位于城市群和都市圈范围内的县城融入邻近大城市建设,发展成为与邻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二是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支持具有资源、交通等优势的县城发挥专业特长,发展成为先进制造、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县城,支持边境县城完善基础设施。三是合理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县城,为有效服务“三农”、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支撑。四是有序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为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支撑。五是引导人口流失县城转型发展,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加强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同时,县城建设要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近年来围绕县城建设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2020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县城建设工作实践。一是印发县城补短板强弱项“1+N+X”系列政策性文件,提出完善县城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医疗卫生设施、防洪排涝设施、商贸流通设施、老旧小区、停车场及充电桩、产业配套设施等建设任务。二是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政策性信贷等各类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城建设项目。三是指导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方案,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等资金保障,并创新项目谋划设计、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积极探索好经验好做法。

四、如何培育发展县城的特色优势产业?

答:产业是县城建设发展的根基,有产业才有就业岗位、才有人口集聚。产业配套设施可供众多企业共用共享,直接影响着要素是否流入和企业成本高低。不少县城的产业平台功能比较薄弱、配套设施不健全,升高了企业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冲抵了县城劳动力和土地成本相对低的优势。要推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夯实县城产业基础,促进居民就地就近就业和持续增收,带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增强产业支撑能力,突出特色、错位发展,重点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统筹培育本地产业和承接外部产业转移。二是提升产业平台功能,根据需要配置公共配套设施,引导县域产业集中集聚发展。三是健全商贸流通网络,发展物流中心和专业市场,打造工业品和农产品分拨中转地。四是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改善县城消费环境。五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特别是困难农民工的技能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

五、如何优化县城的市政设施体系?

答:市政公用设施直接服务于县城居民,是宜居县城的重要硬件基础。不少县城的市政公用设施不完善,如管网陈旧老化、路网容量不足、老旧小区配套较差、停车场建设滞后、客运站设施落后等,降低了县城对人口的承载力和吸引力。要推进县城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较好满足居民居住和出行等生活需要。一是完善市政交通设施,优化市政道路、停车系统、公路客运站、公共交通场站和公共充换电设施。二是畅通对外连接通道,提高县城与周边大中城市互联互通水平。三是健全防洪排涝设施,逐步消除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四是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健全灾害监测体系。五是加强老化管网改造,更新老化燃气、供水、供热管道。六是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七是推进数字化改造,推行县城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一网通享。

六、如何强化县城的公共服务供给?

答:公共服务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条件。不少县城的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县级医院和疾控中心防控救治能力不强,基础教育、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难以满足人民群众需要。要推进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保障居民获得普惠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一是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推进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提标改造。二是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完善幼儿园布局。三是发展养老托育服务,提供基本养老和长期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四是优化文化体育设施,根据需要完善文化场馆功能,建设居民健身载体。五是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帮助救助残疾人、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

七、如何提升县城的人居环境质量?

答: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决定着县城人居环境和整体面貌,也是县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不少县城的环境基础设施缺口较大,如污水收集管网覆盖不足、垃圾焚烧设施缺乏、黑臭水体尚未消除、蓝绿生态空间有限等。要推进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更好满足居民文化和生态等需要,彰显县城绿色人文风貌。一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留历史肌理、空间尺度、景观环境。二是打造蓝绿生态空间,完善生态绿地系统。三是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四是完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五是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重点区域污水收集管网,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八、如何促进县乡村功能的衔接互补?

答:我国一半左右人口居住在县域,5亿农村人口中的大部分居住在县域内的乡村地区。要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促进县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统筹衔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实现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一是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推动市政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向城郊乡村及规模较大镇延伸,建立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管护运行机制。二是推进县城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建立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三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九、推进县城建设的政策保障是什么?

答:县城公共设施量大面广、资金需求巨大,但县级层面普遍财力不足,很多县也缺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着眼破解县城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口、资金、土地等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增强县城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一视同仁,确保新落户人口与县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省以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二是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对公益性项目加强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其中符合条件项目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对准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鼓励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三是建立集约高效的建设用地利用机制,加强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县城建设正常用地需求。

十、推进县城建设的时序节奏是什么?

答:县城建设要合理把握时序、节奏、步骤,示范地区先行是有效方式。2020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在发展基础扎实、财政实力较强、政府债务率较低的一些县及县级市开展县城建设示范工作,鼓励其创新政策支撑机制和项目投资运营模式,及早取得实质性进展、产生好经验好做法,为其他县城提供参考借鉴。在示范工作基础上,将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稳步有序推动其他县城建设,形成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效路径。

 

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

 

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尊重县城发展规律,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因地制宜补齐县城短板弱项,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县城发展质量,更好满足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和县城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要求。顺应县城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功能定位,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县城作为示范地区重点发展,防止人口流失县城盲目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县城建设;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履行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公共服务、营造制度环境等方面职责。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增强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强化县城与邻近城市发展的衔接配合。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守住历史文化根脉,防止大拆大建、贪大求洋,严格控制撤县建市设区,防控灾害事故风险,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县城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一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市政设施基本完备,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规模不断扩大,县城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改善。再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县城,与邻近大中城市的发展差距显著缩小,促进城镇体系完善、支撑城乡融合发展作用进一步彰显。

二、科学把握功能定位,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

(四)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支持位于城市群和都市圈范围内的县城融入邻近大城市建设发展,主动承接人口、产业、功能特别是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过度集中的公共服务资源疏解转移,强化快速交通连接,发展成为与邻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

(五)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支持具有资源、交通等优势的县城发挥专业特长,培育发展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强化产业平台支撑,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发展成为先进制造、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县城。支持边境县城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公共服务和边境贸易等功能,提升人口集聚能力和守边固边能力。

(六)合理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县城。推动位于农产品主产区内的县城集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更多吸纳县域内农业转移人口,为有效服务“三农”、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支撑。

(七)有序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推动位于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的县城逐步有序承接生态地区超载人口转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发展适宜产业和清洁能源,为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支撑。

(八)引导人口流失县城转型发展。结合城镇发展变化态势,推动人口流失县城严控城镇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加强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有序引导人口向邻近的经济发展优势区域转移,支持有条件的资源枯竭县城培育接续替代产业。

三、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稳定扩大县城就业岗位

(九)增强县城产业支撑能力。重点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统筹培育本地产业和承接外部产业转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一般性制造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培育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发展农资供应、技术集成、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根据文化旅游资源禀赋,培育文化体验、休闲度假、特色民宿、养生养老等产业。

(十)提升产业平台功能。依托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平台,引导县域产业集中集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城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根据需要配置公共配套设施,健全标准厂房、通用基础制造装备、共性技术研发仪器设备、质量基础设施、仓储集散回收设施。鼓励农民工集中的产业园区及企业建设集体宿舍。

(十一)健全商贸流通网络。发展物流中心和专业市场,打造工业品和农产品分拨中转地。根据需要建设铁路专用线,依托交通场站建设物流设施。建设具备运输仓储、集散分拨等功能的物流配送中心,发展物流共同配送,鼓励社会力量布设智能快件箱。改善农贸市场交易棚厅等经营条件,完善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面向城市消费的生鲜食品低温加工处理中心。

(十二)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改善县城消费环境。改造提升百货商场、大型卖场、特色商业街,发展新型消费集聚区。完善消费服务中心、公共交通站点、智能引导系统、安全保障设施,配置电子商务硬件设施及软件系统,建设展示交易公用空间。完善游客服务中心、旅游道路、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

(十三)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大规模开展面向农民工特别是困难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技能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统筹发挥企业、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作用,聚焦新职业新工种和紧缺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与市场需求契合度。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建设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落实好培训补贴政策,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

四、完善市政设施体系,夯实县城运行基础支撑

(十四)完善市政交通设施。完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健全配套交通管理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系统。优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加快建设充电桩。完善公路客运站服务功能,加强公路客运站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建设公共交通场站,优化公交站点布设。

(十五)畅通对外连接通道。提高县城与周边大中城市互联互通水平,扩大干线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等覆盖面。推进县城市政道路与干线公路高效衔接,有序开展干线公路过境段、进出城瓶颈路段升级改造。支持有需要的县城开通与周边城市的城际公交,开展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引导有条件的大城市轨道交通适当向周边县城延伸。

(十六)健全防洪排涝设施。坚持防御外洪与治理内涝并重,逐步消除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实施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设施。建设排涝通道,整治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确保与管网排水能力相匹配。推进雨水源头减排,增强地面渗水能力。完善堤线布置和河流护岸工程,合理建设截洪沟等设施,降低外洪入城风险。

(十七)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健全灾害监测体系,提高预警预报水平。采取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手段,防治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提高建筑抗灾能力,开展重要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推进公共建筑消防设施达标建设,规划布局消防栓、蓄水池、微型消防站等配套设施。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强化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应急避难功能。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城市生命线备用设施,加强应急救灾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

(十八)加强老化管网改造。全面推进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重点改造不符合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燃气场站、居民户内设施及监测设施。改造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水厂及老旧破损供水管网。推进老化供热管道更新改造,提高北方地区县城集中供暖比例。开展电网升级改造,推动必要的路面电网及通信网架空线入地。

(十九)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改造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完善老旧小区及周边水电路气热信等配套设施,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科学布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托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便捷供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动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

(二十)推进数字化改造。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智慧县城。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规模化部署,建设高速光纤宽带网络。推行县城运行一网统管,促进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等物联网应用、智能化改造,部署智能电表和智能水表等感知终端。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供工商、税务、证照证明、行政许可等办事便利。推行公共服务一网通享,促进学校、医院、图书馆等资源数字化。

五、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增进县城民生福祉

(二十一)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推进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提标改造,提高传染病检测诊治和重症监护救治能力,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支持县域人口达到一定规模的县完善县级医院,推动达到三级医院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推进县级疾控中心建设,配齐疾病监测预警、实验室检测、现场处置等设备。完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施设备。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及以上城市三甲医院对薄弱县级医院的帮扶机制。

(二十二)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按照办学标准改善教学和生活设施。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全面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鼓励发展职业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完善幼儿园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引导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和转学政策,保障学龄前儿童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

(二十三)发展养老托育服务。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提供基本养老和长期照护服务。扩大普惠养老床位供给,扶持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

(二十四)优化文化体育设施。根据需要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场馆功能,发展智慧广电平台和融媒体中心,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地、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学校场馆开放共享。有序建设体育公园,打造绿色便捷的居民健身新载体。

(二十五)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托养、综合服务设施。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保护工作站。依托现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建设公益性殡葬设施,改造老旧殡仪馆。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提升县城人居环境质量

(二十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传承延续历史文脉,厚植传统文化底蕴。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街区,保留历史肌理、空间尺度、景观环境。加强革命文物、红色遗址、文化遗产保护,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县城建设。鼓励建筑设计传承创新。禁止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大规模迁移砍伐老树,严禁侵占风景名胜区内土地。

(二十七)打造蓝绿生态空间。完善生态绿地系统,依托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基底建设生态绿色廊道,利用周边荒山坡地和污染土地开展国土绿化,建设街心绿地、绿色游憩空间、郊野公园。加强河道、湖泊、滨海地带等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合理保持水网密度和水体自然连通。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恢复和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二十八)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分布式能源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市政环卫等车辆电动化。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和环保再生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

(二十九)完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配备满足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压缩式的收运车辆,改造垃圾房和转运站,建设与清运量相适应的垃圾焚烧设施,做好全流程恶臭防治。合理布局危险废弃物收集和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三十)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老城区及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污水收集管网,更新修复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及恶臭治理。在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地区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逐步压减污泥填埋规模。

七、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三十一)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推动市政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向城郊乡村及规模较大镇延伸,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县乡村(户)道路连通、城乡客运一体化。以需求为导向逐步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和千兆光网向乡村延伸。建设以城带乡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农贸市场网络,带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建立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管护运行机制,落实管护责任。

(三十二)推进县城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鼓励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推行派驻、巡诊、轮岗等方式,鼓励发展远程医疗,提升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乡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三十三)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大中型集中安置区为重点,强化政策支持,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推进大中型集中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就业和产业扶持,完善产业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八、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为县城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三十四)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一视同仁。确保新落户人口与县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等非户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全面落实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的责任,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重点支持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县城。建立健全省以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专项安排与进城落户人口数量相适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三十五)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根据项目属性和收益,合理谋划投融资方案。对公益性项目,加强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其中符合条件项目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对准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提升县域综合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县城建设,盘活国有存量优质资产,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鼓励中央企业等参与县城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整合利用好既有平台公司。完善公用事业定价机制,合理确定价格水平,鼓励结合管网改造降低漏损率和运行成本。

(三十六)建立集约高效的建设用地利用机制。加强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县城建设正常用地需求。推广节地型、紧凑式高效开发模式,规范建设用地二级市场。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提升现有工业用地容积率和单位用地面积产出率。稳妥开发低丘缓坡地,合理确定开发用途、规模、布局和项目用地准入门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九、组织实施

(三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建立中央指导、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供根本保证。发挥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强化统筹协调和政策保障,扎实推进示范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明确具体任务举措,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各市县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三十八)强化规划引领。坚持“一县一策”,以县城为主,兼顾县级市城区和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科学编制和完善建设方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明确建设重点、保障措施、组织实施方式,精准补齐短板弱项,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科学谋划储备建设项目,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三十九)推动试点先行。合理把握县城建设的时序、节奏、步骤。率先在示范地区推动县城补短板强弱项,细化实化建设任务,创新政策支撑机制和项目投资运营模式,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及早取得实质性进展。在示范工作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稳步有序推动其他县城建设,形成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效路径。

习近平对党的建设研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加深对新时代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

继续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21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向大会表示祝贺,向全国广大党建研究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

习近平指出,近年来,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研究,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习近平强调,希望同志们牢记初心使命,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正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重视战略策略问题、永葆党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等方面下功夫,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深入研究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党建理论最新成果的研究,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研究,在理论上拓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加深对新时代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完善党的建设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继续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陈希在会上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并讲话,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加强党建研究、继续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提出殷切希望,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对新时代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阐释,努力推出更多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会议审议通过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章程(修正案)等,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及其领导机构。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会70周年大会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上发表视频致辞

 

5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会70周年大会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上发表视频致辞。

习近平指出,中国贸促会1952年成立以来,立足中国、面向世界,为拉紧中外企业利益纽带、推动国际经贸往来、促进国家关系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贸促会70年的历程,是中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体现,也是各国企业共享发展机遇、实现互利共赢的重要见证。

习近平强调,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各国工商界对和平发展的期盼更加殷切,对公平正义的呼声更加强烈,对合作共赢的追求更加迫切。习近平提出4点建议:

第一,聚力战胜疫情。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延宕,给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给世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开展疫苗研发、生产、分配国际合作,加强全球公共卫生治理,共筑多重抗疫防线,推动建设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第二,重振贸易投资。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加强各国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全面推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世界经济动力转换、方式转变、结构调整,使世界经济走上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轨道。要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做大合作蛋糕,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各国人民。

第三,坚持创新驱动。要挖掘创新增长潜力,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充分参与、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制定规则,为科技发展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要深化创新交流合作,推动科技同经济深度融合,加强创新成果共享,努力打破制约知识、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流动的壁垒。

第四,完善全球治理。要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动员全球资源,应对全球挑战,促进全球发展。要坚持对话而不对抗、拆墙而不筑墙、融合而不脱钩、包容而不排他,以公平正义为理念引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

习近平强调,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不会变,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中国将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全球工商界提供更多市场机遇、投资机遇、增长机遇。让我们携起手来,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共同解决当前世界经济以及国际贸易和投资面临的问题,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做好《条例》实施和国务院《信访条例》按法定程序废止前的相关工作衔接,确保顺畅平稳过渡。要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信访部门要牢记职责使命,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 《条例》全文如下。

 

信访工作条例

(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第三条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第四条 信访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 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四)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

(五)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六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二章 信访工作体制

第七条 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第八条 党中央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立信访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制定信访工作方针政策,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中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社会和谐稳定、群众权益保障的重大改革措施;

(三)领导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第九条 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信访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构建,支持和督促下级党组织做好信访工作。

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形势,部署任务,研究重大事项,解决突出问题。

第十条 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本级党委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各方力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研究解决政策性、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第十一条 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负责全国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分析全国信访形势,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

(二)督促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三)研究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重大问题和事项;

(四)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协调指导解决具有普遍性的信访突出问题;

(五)领导组织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指导地方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

(七)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由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信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第十二条 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或者工作会议。研究涉及信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应当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报送落实情况;及时将本领域重大敏感信访问题提请联席会议研究。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本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地区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协调处理发生在本地区的重要信访问题,指导下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一般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担任。

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及时调整成员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访信息分析研判、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提升联席会议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根据工作需要,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可以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或者明确党政联席会定期研究本地区信访工作,协调处理发生在本地区的重要信访问题。

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二)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

(三)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

(六)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承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明确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参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职责,明确相应的职责。

第十五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应当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受理办理信访事项,预防和化解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加强对下级机关、单位信访工作的指导。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拓宽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制度化渠道,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工作者等作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以及村(社区)“两委”应当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当地的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第十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部门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配备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当由本级党委或者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室)副主任〕兼任。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将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教学培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制度。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为信访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

第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十八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联合接访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机关、单位联合接待,一站式解决信访问题。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十九条 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将信访事项录入信访信息系统,使网上信访、来信、来访、来电在网上流转,方便信访人查询、评价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依照职责属于本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党委和政府决定。

(二)涉及下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

(三)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交由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对走访反映涉诉问题的信访人,应当释法明理,引导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应当按照管理权限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收到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对属于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对属于本系统下级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转送、交办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并告知信访人转送、交办去向;对不属于本机关、单位或者本系统职权范围的,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提出。

对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能够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或者本系统上级机关、单位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属于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有关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不属于本机关、单位或者本系统职权范围的,有关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详细说明理由,经转送、交办的信访部门或者上级机关、单位核实同意后,交还相关材料。

政法部门处理涉及诉讼权利救济事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事项的告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关、单位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机关、单位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决定受理机关;受理有争议且没有共同的上一级机关、单位的,由共同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

应当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的机关、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单位受理;职责不清的,由本级党委和政府或者其指定的机关、单位受理。

第二十五条 各级机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党委和政府,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接到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国家信访局。

第二十六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有关规定,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第二十八条 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加强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各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九条 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类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对科学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应当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并予以回复。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主动听取群众的建议意见。

第三十条 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和反馈。

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反映干部问题的信访情况,重大情况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负责同志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第三十一条 对信访人提出的申诉求决类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者复议程序、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程序或者法律监督程序、公安机关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未依法终结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

(二)应当通过仲裁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三)可以通过党员申诉、申请复审等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四)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程序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五)属于申请查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职责的,依法履行或者答复。

(六)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调查核实,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第三十二条 信访处理意见书应当载明信访人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意见及其法律法规依据: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作出解释说明;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单位执行;不予支持的,应当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

第三十三条 各级机关、单位在处理申诉求决类事项过程中,可以在不违反政策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在裁量权范围内,经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可以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经调解、和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者和解协议书。

第三十四条 对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六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单位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第三十七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坚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

各级机关、单位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可以告知或者帮助其向有关机关或者机构依法申请社会救助。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有关政法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司法救助。

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单位对信访事项已经复查复核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相关信访人,应当做好疏导教育、矛盾化解、帮扶救助等工作。

第五章 监督和追责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对开展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的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督查,就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进行反馈,重要问题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

各级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应当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列入督查范围。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以依规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为导向,每年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对在信访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机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信访工作中履职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由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十条 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发现有关机关、单位存在违反信访工作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或者拒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等情形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对工作中发现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应当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

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向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单位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对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书面反馈采纳情况。

第四十一条 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应当编制信访情况年度报告,每年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信访事项的数据统计、信访事项涉及领域以及被投诉较多的机关、单位;

(二)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转送、交办、督办情况;

(三)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建议以及被采纳情况;

(四)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根据巡视巡察工作需要,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应当向巡视巡察机构提供被巡视巡察地区、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有关信访举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重要信访问题,需要巡视巡察工作关注的重要信访事项等情况。

第四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二)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机关、单位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

第四十三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照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 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机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照规定登记;

(二)对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

第四十五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

(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

(三)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事项处理职责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关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待信访人态度恶劣、作风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二)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三)对规模性集体访、负面舆情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

(四)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未依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五)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六)打击报复信访人;

(七)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

第四十七条 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信访事项的处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由国家信访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为持续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防控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一)打造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医院。以推动国家医学进步为目标,依托现有资源规划设置国家医学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均含中医,下同)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形成临床重点专科群,集中力量开展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开展前沿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实施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带动全国医疗水平迈上新的大台阶。以省域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强化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对省级医院的技术和人才支持,加快补齐专业专科短板,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减少跨省就医。

(二)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结合实际建设优势专业专科,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高县域就诊率。加强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逐步使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做实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加快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

(四)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推进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业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建设。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每个地市选择1家综合医院针对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对现有独立传染病医院进行基础设施改善和设备升级。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规划布局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发挥军队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国家生物安全防御中的作用。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三、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提高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强相关学科建设。

(二)推进医学技术创新。面向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科技前沿,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科学问题,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健全职务发明制度。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制定一批中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医药先进装备、中药新药。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

(三)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动手术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五、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更加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有序试点探索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鼓励各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六、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增进理解与信任,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

(三)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三)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建立评价体系。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建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地方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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